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|
本局線上受理交通事故資料申請說明 |
一、申請方式: 1. 網路申請 2. App申請 3. 親臨櫃台申請 同一案件同一當事人僅限網路申請一次(但仍可親臨櫃台申請)。 二、領取方式: 1.申請或取件時請攜帶(1)身分證正本(2)印章。 2.當事人若無法親自辦理申請,受託人應攜帶: (1)當事人委託書正本。 (2)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。 (3)受託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三、處理期限: 1.現場圖: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。 2.現場圖照片: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。 3.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:事故發生20日後可申請。 四、備註欄: 1.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資料,其範 圍以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、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、道路交通事故當 事人登記聯單為限。 2.可指定就近警察機關領件(各分局交通組、交通分隊及事故專責小組、派 出所)。 3.網路申請(包含保險公司),請自行上網查看案件進度,顯示可取件後 請自行前往指定地點領件。 |
線上受理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說明 |
一、申請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有任何偽造或變造情事者,須負擔法律責任。 二、本局對於申請人負有查證義務,同時對於個人資料將予以保密。 三、申請人可使用本局系統,進行線上交通事故資料申請並可以隨時上網查詢 本局處理進度。 四、發生於本縣轄區內國一、國三、76線東西向快速道之交通事故請至國道公 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(https://hpb.npa.gov.tw/ch/app/folder/190)申請。 五、發生在其他縣市之交通事故請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(https://tm2.npa.gov.tw/NM105-505ClientRWD2/TM02A01Q_01.jsp)申請。 |